違規專家 |
劉欽燕(230502xxxxxxxx0920) |
違規事項 |
未攜帶有效CA證書(評標鎖) |
違規類型 |
違規 |
違規日期 |
2025年08月11日 |
問題說明 |
參照省住建廳、省發改委印發《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行為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黑建規〔2023〕1號)文件有關規定中《黑龍江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行為評價標準(2023版)》,該行為屬于其中“未按規定存放手機等通訊工具,U盤、移動硬盤等電子存儲設備,或者未按要求攜帶評標鎖的,或者因評標專家原因攜帶的評標鎖不能使用的,每次扣5分”的不良行為情形。 |
處罰部門 |
雙鴨山市水務局 |
處罰文書 |
參照省住建廳、省發改委印發《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行為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黑建規〔2023〕1號)文件有關規定中《黑龍江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行為評價標準(2023版)》,該行為屬于其中“未按規定存放手機等通訊工具,U盤、移動硬盤等電子存儲設備,或者未按要求攜帶評標鎖的,或者因評標專家原因攜帶的評標鎖不能使用的,每次扣5分”的不良行為情形。 |
處罰結果 |
扣除信用評價得分5分,記分周期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