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投訴調查處理結果公示
一、項目編號及項目名稱:齊齊哈爾市高新區10KV外電源及變電所電力工程項目(項目編號:SG0200G21045)
二、投訴調查處理部門:齊齊哈爾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市住建局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站
三、投訴事項概述:有關投標人投訴項目評標委員會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分及部分評標專家“應回避而未回避”。
四、是否受理:是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經齊齊哈爾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聯合齊齊哈爾市住建局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站進行核實,該項目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王維民存在應當回避而不回避問題,評標專家郝永新、張世強、姚晴麟、邵婷存在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分的問題,影響招投標活動開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和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齊齊哈爾市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第一條第(十九)款、第二條第(二)款規定,限制王維民12個月內(至2023年1月10日止)不得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限制郝永新、張世強、姚晴麟、邵婷3個月內(至2022年4月10日止)不得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